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校党委2个巡察组自2022年5月11日起对会计学院党委、金融学院党委、法学院党委、公共事务学院党委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巡察的主要对象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此次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是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校党委工作要求情况;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根据工作要求,巡察组开通联系电话、邮箱,设立联系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落实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单位处理。具体信息如下: